关于举办第八届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16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创新创意创业人才,同时为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特举办第八届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介绍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李克强总理提议举办,教育部等14个部委、省份联合主办。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七届,目前已发展成为规格最高、参与面最广、影响度最大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大赛的成果也是学校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学科评估的重要显性指标。2021年初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数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必选指标。

、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参照2021年度第七届大赛国赛、省赛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次校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具体介绍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高教主赛道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教育部第八届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本科生创意组要求团队负责人及所有成员均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团队负责人或成员有在校研究生的,须参加研究生创意组。(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毕业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正式通知发布之日后(一般为每年3月下旬)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 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但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 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2)参赛申报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2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城市街道、社区、乡村和农户,从共同富裕、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偏远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参赛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全日制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红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创意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公司或社会企业为主要形式)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2)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2)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高教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三)国际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可以结合“互联网+”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或社会服务等内容,开展中国产品服务出海或者海外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等创业活动。

2.参赛对象及要求

国际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校在校留学生、我校在海外就读的学生或海外高校学生,或毕业五年以内的相关毕业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2人国内高校学籍的中国国籍的学生参与(注:学籍为国内高校的中国国藉学生只能参与国际赛道,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国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参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四)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五)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六)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四、赛程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2月)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大赛步骤和评审流程标准,筛选符合竞赛要求的师生创新创业项目,组建参赛团队,选聘指导老师。

(二)重点推荐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

各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推荐优秀项目1-3项进入重点培育,推荐项目需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推荐项目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项目培育申报书》(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项目培育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2年1月5日前纸质材料交到创业学院办公室(25号楼705),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yxy@zstu.edu.cn。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86845400、86843793。

(三)学校比赛阶段(2022年2月-2022年3月)

学校比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预赛阶段(2022年2月底)

学校预赛采取项目申报方式进行。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选拔优秀作品,由参赛团队负责人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3),于2022年2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项目计划书、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创业学院。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复赛阶段(2022年3月中旬)

学校复赛以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初定时间在2022年3月中旬。复赛将结合初赛成绩和专家意见,评审出优秀作品入选校决赛。

(3)决赛阶段(2022年3月底)

学校决赛将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参赛团队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作品,并于2022年3月21日前将完善的参赛作品的计划书和PPT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业学院。竞赛评审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对入围决赛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最终评审出校级特等奖以及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从中选拔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八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奖励

(一)学生奖励和教师奖励将按照学校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大赛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其他支持: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进入复赛的团队可优先推荐进入浙江理工大学创业精英班;决赛获奖团队可优先入驻浙江理工大学校内外众创空间,享有免费的办公场地和园区扶持政策。

、工作要求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为在校生和校友参与竞赛提供最大支持和帮助。期待各学院以此次比赛为契机,持续推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不断提高我校三创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方式

竞赛指导QQ群:909561934

咨询办公室:创业学院创业教育办公室25号楼705室

咨询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571-86845400邮箱:cyxy@zstu.edu.cn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项目培育申报书

2. 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点项目培育汇总表

3. 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4.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研工部、学工部、校友办、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15日

中国·浙江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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