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意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三创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提升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营运水平,展示我校三创教育成果,同时为第六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特举办第六届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浙江理工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校友办主办,秘书处设在创业学院。赛事进行中,组委会将邀请校内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浙江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参赛团队需根据上级具体通知,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根据赛事安排,结合我校实际,“互联网+”大赛分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具体赛道、组别和对象介绍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明显的技术创新、较好的创意或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即2019年3月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即2020年3月8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号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权不低于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院系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红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公司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红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三)国际赛道
留学生组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成员中中国籍学生不超过2人。本组项目不计入学校的省赛推荐名额,直接进入省赛,并单独设奖。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要求如下:
1.商业企业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社会企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的、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命题组 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计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体、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体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或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赛程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2月)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大赛步骤和评审流程标准,筛选符合竞赛要求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组建参赛团队,各学院在充分动员和酝酿的基础上,协助团队选聘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也可由参赛团队根据实际需要在校内外自行聘请。
2.学校比赛阶段(2020年2月-2019年4月)
学校比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预赛阶段(2020年2月-3月)
学校预赛采取项目申报方式进行。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选拔优秀作品,由参赛团队负责人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1),于2020年2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创业学院(25#7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xy@zstu.edu.cn。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初定2020年3月4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给予校级立项。
(2)复赛阶段(2020年3-4月)
学校复赛以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初定时间在2020年4月1日。各学院将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详细的商业计划书纸质稿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业学院创业办公室(25#7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xy@zstu.edu.cn。竞赛评审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书面评审,评审出优秀作品入选校决赛。
(3)决赛阶段(2020年4月)
学校决赛将于4月底举行,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参赛团队做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作品,并于2020年4月22日前将完善的项目书纸质稿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业学院创业办公室(25#7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xy@zstu.edu.cn。竞赛评审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对入围决赛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最终评审出校级特等奖以及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从中挑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六、大赛奖励
1.学生奖励和教师奖励将按照学校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大赛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2.其他支持: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进入复赛的团队可优先推荐进入浙江理工大学创业精英班;决赛获奖团队可优先入驻浙江理工大学创业园,享有免费的办公场地和园区扶持政策。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规范、精心组织安排,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最大支持和帮助。期待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八、联系方式
学校竞赛指导QQ群群号:909561934
咨询办公室:创业学院创业教育办公室25号楼705室
咨询联系人:许联、王勇能
咨询电话:0571-86845400
附件:
1. 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2. 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3. 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参赛人数
教务处、研究生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校友办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