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第四批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9

钱塘区各大学生创业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 41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等)在杭州市范围内新创办企业,公司注册地为钱塘区

二、资助标准

申请项目将由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无偿资助条件的项目给予五个等级资助: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企业注册满3个月以上,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须一致

2.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钱塘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资助。

四、申报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 1),一式两份。

2.书面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 2)EXCLE 版,含 400 字左右项目市场前景及发展计划,发送至邮箱rck82987524@163.com,邮件名称:2021年第四批无偿资助+企业全称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及股东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参考《在杭高校生在校孵化证明》(附件 3)。孵化证明请自行填写内容打印好后,前往25-705创业学院盖章

4.公司章程(含所有变更信息)。

5.公司简介与项目计划书

注意: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材料中的数据,例如法人社保,企业销售额、信用等,能实现数据共享的,以共享数据为准。

五、申报办法

请申报企业于2021年11月30日(16:00)前, 将材料报送至和茂大厦1楼D区 07、08 窗口或江东大道3899号11楼1109 室,咨询电话82989509、82987524

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11 月 09 日

中国·浙江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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