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资助

作者: 时间:2022-12-23

1.政策内容: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对符合条件的获奖落地项目给予20万-500万元资助。

2.资格条件: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以及进入复赛、决赛阶段的留学人员和非华裔外国人创新创业项目,待项目正式在杭落地实施转化后,项目持有人作为所成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且项目满足资助资金申领当年大赛结果公布文件中所规定的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在杭落地相关要求,可申请领取对应资助资金。一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500万元,二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300万元,三等奖项目对应资助金额200万元,进入复赛、决赛阶段的项目根据当年度竞赛规则和晋级比例分别对应资助金额20万-100万元。于大赛结束两年内来杭落地实施转化的,可申请对项目进行复评,经复评确认项目仍保持先进性的,可获得对应的资助资金。

3.业务流程:于大赛结束一年内完成企业在杭注册手续的项目,提交齐全材料至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经审核批准后可直接获得对应额度的资助资金。

于大赛结束两年内完成企业在杭注册手续的项目,提交齐全材料至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经审核批准后对项目进行复评。经复评确认项目仍保持先进性的,可获得对应额度的资助资金。

4.所需材料:

(1)经企业注册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资金核领申请表;

(2)资助资金申领当年大赛结果公布文件所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

5.其它:

(1)原则上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具体启动时间由市人力社保部门以发布通知的形式明确。

(2)对大赛结束前已经获得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在杭创新创业项目资助且资助金额低于本办法规定资助标准的大赛获奖创业企业,可参照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予以补足差额。

(3)申请核领资助资金的项目,在项目名称、项目应用技术、项目目标和项目投入等方面原则上均须与大赛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出现更换、割裂、缩减项目内容的情况,否则不予核准。

(4)各有关区、县(市)党委人才办,政府人力社保部门、科技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获奖创新创业项目的服务工作,及时跟踪和了解项目的开展情况,提高项目资助资金的绩效。


中国·浙江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创业学院

Copyright © 2008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0006424号